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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原素网"
近日,福建、甘肃2省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合计34批次药品不合格。
其中福建的质量公告发布日期为2020年1月3日,为2020年首次发布质量公告的省份。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2省质量公告均发布在12月1日新药品管理法执行以后,但是,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103号)”规定: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违法行为发生在2019年12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订前的药品管理法。
所以,仍然执新旧的药品管理法。
一、福建省
2020年1月3日,福建省药监局发布了2019年第4期药品质量通告,19批次的药品不合格。
其中有4批制剂产品不合格:润肺止咳胶囊(性状、水分、装量差异)、头孢克洛颗粒(含量测定)、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可见异物)、头孢呋辛钠(检查)。
中药饮片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项。
福建省药品监督抽验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
二、甘肃省
2019年12月30日,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2019年第62号药品质量公告。
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合格,其中小儿止咳糖浆因需氧菌总数不合格,其它14批次均为中药饮片。
15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