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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渗入,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
对药品价格过快上涨的关注,早已上达国家层面。8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到要强化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和价格执法,对不合理涨价的依法依规督促尽快纠正,必要时采取公开曝光、中止挂网等措施。对医药企业开展信用评价,完善激励惩戒措施。完善法律法规,对垄断、操控药品市场价格等行为,依法实施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直至刑事处罚。
从药品涨价的原因来看,上游原料药垄断涨价是原因之一。一些药品或者是原料药生产环节高度集中,原料药分销的渠道容易被控制,通过垄断控销来达到非法牟利的目的。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曾益新在吹风会上透露,卫健委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4月份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做好相关工作。其中,查处原料药垄断违法违规行为,对4种原料药立案调查。
“目前反垄断的罚款还难以起到有效惩戒和威慑作用,部分不法分子有恃无恐,调查取证也比较困难,现在的惩罚措施力度也不是很大,所以起不到足够的威慑作用,这些都是造成短期性或者局部性药品短缺的原因之一。”曾益新在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指出,部分短缺药品的原料药和制剂市场垄断的问题需要加大力度予以解决。目前发现,资本渗入短缺药品市场明显,营销商垄断现象增多,并且有从原料药向制剂等领域蔓延的趋势,成为药品短缺或者价格不合理上涨的重要推手。
进行成本调查,引入药监局分析
其实,为遏制原料药垄断,近几年国家一直在重点开展反垄断调查,严惩垄断涨价的行为。尤其是去年多个常用药价格快速上涨,让上游原料药垄断翻出水面。相关部门继续加强药品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原料药的反垄断执法,在冰醋酸和扑尔敏原料垄断案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立案调查后,对两家扑尔敏原料药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依法处罚共计1243万元;对三家通过交换产销量信息最终达成共同提价垄断协议的冰醋酸原料药企依法处罚1283万元。
陈金甫也表示,对于出现的涨价事件,首先会采取约谈企业,说明情况予以纠正;对于拒不纠正的,“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给予惩戒,向社会公布、披露,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市场的问题。”他指出,目前市场监管总局对原料药垄断等不正当竞争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正在立案调查的还有一些,在这方面起到了震慑和纠偏作用。
个案性的处罚固然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难以回避的是,不少原料药品种只有为数不多的企业在正常生产。因此,从行业长久健康发展角度考虑,成本调查在所难免。陈金甫也在吹风会上表示,为了保证企业的质量发展,防止企业滥用垄断和不合理的定价机制,要进行成本调查,将来还要引入药监局的分析。
行业人士指出,客观因素造成的涨价也需要得到理解和支持。如早前因国外停产造成的原料药短缺阿糖胞苷,尽管有关部门以积极协调国内企业扩大产能,全力维持市场供应,保证现有供货不中断。但面临供应紧张局面的阿糖胞苷仍然进入了临床紧缺目录,在多地得以调整价格。
有制剂生产企业人士指出,目前对药品涨价的管控措施多以成药企业为着眼点,而原料药垄断案更多是以匿名举报为线索展开,期望未来能采取多部门综合执法,排查非正常涨价的药品的原料药垄断行为。同时还应考虑对巨额获利的垄断企业加大打击力度,如国务院会议所言依法实施巨额罚款、市场禁入直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