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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显示,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5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德元药业集团等9家企业的17批次药品检验不合格。
其中,标示为河南鼎复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装量、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示为广西南宁百会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德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6批次磷酸哌嗪宝塔糖重量差异不合格;标示为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黄(生地黄)含量测定不合格;标示为运城市神农中药材有限公司、浙江佐力百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康齐乐中药材有限公司、江西古方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5批次独活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含量测定、二氧化硫残留量、薄层色谱。标示为三门峡赛诺维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消栓肠溶胶囊[消栓胶囊(肠溶)]微生物限度不符合规定。
以二氧化硫残留量为例,国家药监局指出,二氧化硫残留量是中药材及饮片中残留的亚硫酸盐类物质的总量,以二氧化硫计。中药材中之所以含二氧化硫,是因为淀粉和糖含量高的中药材容易起虫,而含硫的化学物质能起到防虫、杀虫的作用。商家用硫磺熏制中药材,正是这个目的。枸杞、当归、天麻、山药、白芍、菊花等都是易被使用二氧化硫的中药材。过度硫熏对很多中药材质量有不利影响。二氧化硫摄入过多也可能损害胃肠、肝脏等器官的健康,严重时还会导致出现腹泻、呕吐等症状。
对上述不合格产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产品,并进行整改。